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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早就没有多余的钱买新的衣服,这件大衣更不是在他能负担的范围之内。
十分钟很快过去,兰瑟深深看了眼病床上的身影后退了出来,走廊里静悄悄的,值班台空无一虫,兰瑟快步出了医院,这个时间还能赶上地铁的末班车。
穿过闭塞昏暗的小巷,踩过下水道旁浑浊的积水,老旧的楼房昏暗又肮脏,生锈的楼梯在脚下嘎吱作响,忽明忽暗的楼道灯下,瘦削的身影终于停下脚步,拧开了窄旧的铁门。
顶楼的出租屋不到十平米,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和角落里围了一道帘子后的马桶就是所有的家具。天花顶是薄薄的一层水泥,水泥外是老旧的铁皮,夏天很晒冬天很冷,雨水太大的时候还会漏水。他买不起隔水材料,用塑料布勉强补上了天花板的裂缝。
兰瑟脱下外套挂起来,所谓的衣柜就是墙上两个钉子之间挂着的一条绳子,深黑色的外套笔挺,和旁边劣质的员工制服形成鲜明对比。
出租屋内很冷,裸露在外的手臂泛起一层鸡皮疙瘩,他端着脸盆出了门,出租屋内没有水龙头,用水必须去外头的天台。
黑色的脚印在肥皂水中被搓揉干净,拧干了的衬衫挂在衣架上,被冷风一吹立刻就变得硬邦邦的。
大衣虽然暖和却让他浑身不适,脏衣服虽然单薄却让他感到心安。不用付出代价得到的东西才昂贵。
他不懂那位大公家的雄子到底想什么,为什么买了他却不用?
兰瑟搓揉着有些僵硬红肿的手指,点开了破旧的二手光脑,他点开星网输入了衣服的标识。
跳出来的价格跟着一连串的0。
老式光脑散发出来的蓝光将兰瑟的面容映照得显出几分发青,天台的冷风吹得他眼睛发涩。
来钱最快的方法是什么?当然是卖啊!卖给谁不是卖?卖一个总比卖一堆强!
想到雄虫的话,兰瑟攥紧了手心,他终究还是做了从前最厌恶的事情,但他找了个好买主。
熄灭的光脑屏幕上映出兰瑟冰冷的眼,嘴角的弧度不知是笑还是哭。
原来他竟然值得这么多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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