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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欢做菜做得好,不是天赋异禀,而是因为,在她八岁的时候,就要做全家人的饭菜了。
那时候她还不叫孟欢,有个大名叫孟唤儿,家里人都喊她唤儿。
每天做饭前,八岁的孟唤儿就会提上一个小桶,去家附近的菜场捡商户们扒下来的烂菜叶。很多商户都认得她,有些心软的,会送她一些新鲜的蔬菜瓜果。唤儿心里感激,但她嘴笨,不懂说谢谢,只会在空闲时跑去菜场,帮商户们把摊前摊后打扫得干干净净。
一个小桶装满了,唤儿会买点便宜的豆制品,一路小跑回家。
那是1997年夏天,香港回归没过多少天,马路两边的电线杆上还间隔挂着五星红旗和紫荆花旗,但这一切对唤儿毫无影响。
她家里没有电视机,那所谓的家,在A省钱塘市东部市郊一个叫文兴桥的地方。那里有一片城中村棚户区,孟唤儿家的房子就坐落其中。
一间屋子破破烂烂,盖着横七竖八的石棉瓦,砖墙是裸/露的,漆都没有刷,屋内没有洗手间,如厕要用马桶或是去公厕。自来水管架在房门口,热水器是肯定没有的。
这原本是间废弃的房子,冬天阴冷潮湿,夏天闷热难当。碰到下雨天,屋里便四处漏水,严重时积水会漫过脚踝。但这房子有一个最大的优点,那便是——不要钱。
孟添福、蔡金花夫妻带着几个孩子一直住在这里。
此时那房子大门敞开,门口是斑驳的沙土地,一个两三岁的小男孩正光着屁股在门口玩,身边不见其他人。唤儿很无奈,心想明明去买菜之前,她把耀祖托给了大姐孟铃兰。
正是夏天,又是中午,太阳烈烈地晒着,唤儿一身汗,走进屋里感觉像进了一个大蒸笼,又臭又闷。但她没抱怨,而是手脚麻利地在一个自制灶台上做起饭来。
午饭是酱油炒豆腐,杂烩蔬菜汤,还有妈妈自己腌的毛豆咸菜,主食是糙米饭。另外,唤儿煮了一个鸡蛋,对他们家来说,鸡蛋是奢侈品,每天只能煮一个。爸爸说了,这是给妈妈补身体用的,因为,妈妈又怀孕了。
该吃饭了,之前四散的家人们陆陆续续回来,唤儿在家门口的阴凉处支起了桌子,摆了六、七个小凳子。最先回来的是母亲蔡金花,她已怀孕四个月,还不显怀,行动很利索,上午是去了附近一家小作坊做手工串珠。
蔡金花这年三十四岁,留一头短发,相貌平凡,手脚粗壮,就是个农村来的务工妇女模样。
“耀祖!吃饭了!”蔡金花牵过门口的小男孩,随便扯了块布给他擦手,带着他去桌边坐下。唤儿帮他们盛好饭,大姐孟铃兰也回来了。
孟铃兰这年十五岁,已经长成大人模样,胸是胸屁股是屁股的。两年前小学毕业后,她便没再上学,在附近做些零工,更多的时候是跟着别人到处疯玩。她有户口,但还没到领身份证的年龄,就是个童工,找不到正经工作,父母也没有办法。
唤儿做完一切,正要坐下,蔡金花就问她了:“老二老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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