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很快秦星月便买到秦天需要的物品上了车,秦天接过棉花死命地捏成小球立即塞进耳中,世界立时清静下来,脑海中无时无刻不在蜂鸣、不在折磨他的千万只蜜蜂大军终于消失大半!
城门前成百上千的声音被他超强听力被动捕捉、忠实反应在脑海!搅得他脑浆都成了浆糊!如果不是他的超强听力还有范围,他的脑袋恐怕会直接炸开!
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完全没有预想到这种情况!
秦天畏惧地看向远处的庆阳城,城门前的声音就快要将他逼疯,一旦进入人口更多、密度更大的城池,那他岂不是要被活活听死?!以后这日子还怎么过!
休息片刻后,他穿好斗篷走下马车,宽大兜帽完美遮挡住他双耳紧塞的棉花球。将秦天动作全都看在眼里的秦星月什么都没说、都没问,跟下马车站到秦天侧后,锐利的目光透过轻纱扫视着四周。
这是秦天第一次接触今生社会,所见所听所闻都是新鲜的,正饶有兴致观察时马三回来了,身后竟然跟着前来迎接的老王,他如今已是夏侯魁亲卫统领。
其实秦天根本不想进城,但总不能让已经成为城主的夏侯魁屈尊来集市吧,况且他还有求于他。思付片刻,秦天只能硬着头皮钻进马车,让马三先在城门内找个客栈休息下,见贵人前他要先沐浴。
有了老王陪同,马车很顺利地进入庆阳城,只是车轮每朝前方滚一圈,秦天面色便跟着白上一分,坐在他对面的秦星月眼中忧色也多了一分。好在今生城池的人口密度远远不及前世,饱受冲击的秦天也渐渐适应过来,当马车终于停下时,他的面色终于勉强恢复些。
马车在老王推荐的客栈停下,老王跟前来伺候的伙计说了几句后便准备告辞离开。秦天笑着说,他这位乡下人今天进城时受到的冲击太大了,需要时间调整,希望能在今天晚些时候再去拜见夏侯城主。
老王自然不相信秦天的说辞,可秦天的异常气色他也切实看在眼里,当即表示夏侯城主已交代,秦公子可随时前来城主府,即使深夜也无妨。送别老王,秦天开始从新思索未来的安排。
超常五感是他今生最大的立足根本。
他不确定长时间呆在人声鼎沸、声音遍地的城池,他的天赋会不会受到根本性伤害,比如对声音敏感度降低、比如耳蜗机体受损。可是这种担忧,他即无法试验也无法研究,唯一能确定的就是:这个险,他绝对不能冒!
时间在沉思中迅速流失,还没等他想清楚后续的计划,房门已被马三轻轻敲响,天色已黑。
夜幕下的庆阳城,比白天少了几分热闹、多了几分清静,最直接的反应就是声音少了很多,这让心情大好的秦天终于有闲情欣赏今生城池那完全不同于前世的夜景。
马车在条幽静的巷子前停下,巷子两边是高高围墙,一边红色、一边白色。沿着仅能两人并行的巷子走了几十米,前方出现个人影,老王。夏侯魁本想在正门相迎秦天,但被秦天以‘私人拜访’的缘由婉拒。
见礼后,老王拉开身边的小门,门后是条蜿蜒小道,小道两侧全是各色花草树木,巧夺天工的营造出幽静之境。拐过几个小弯,前方现出个石亭,白衣如雪的夏侯魁正端坐厅内,双手跳动间琴声悠扬。
一曲弹罢,夏侯魁双手轻按长琴,起身长笑,“为兄这曲《迎宾》如何?”秦天淡然应道,“我不懂琴、不予评价。”
新作品出炉,欢迎大家前往番茄小说阅读我的作品,希望大家能够喜欢,你们的关注是我写作的动力,我会努力讲好每个故事!......
假面真温柔攻×呆呆小笨蛋受 被人当做奇怪对象的简平安从来没想过会交到好朋友。 直到某天天降善人秋余声,在他进学校迟到的时候放他一马,没有记他的名字,还体贴地叫他走后门进去。 只是简平安没想到,他把善人当朋友,善人只想当他男朋友。 —— 迟钝的简平安在某天夜里终于发觉不对劲,半夜爬起来想偷溜,被秋余声当场抓住。 简平安没有办法,只能坐在床沿一本正经地说:“我要喝雪碧。” 秋余声目不转睛:“大晚上喝什么雪碧,怎么?想跑啊?” 简平安没说话,只是偶尔瞧瞧他,确定秋余声不像生气的样子,又心虚地低下头,说:“真的想喝雪碧。” 秋余声撑着手臂饶有兴致地看他撒谎,简平安被盯得抠着床单头都不敢抬。 “啊,那好吧。” 简平安猛地抬头,眼里闪烁着光芒。 “我去给你倒。” 简平安又低下头 秋余声在他右脸上亲了一下,道:“平安,做人要守信,你答应和我一起睡,我的手臂都麻了还给你枕,你应该不会因为想借口喝雪碧就跑掉吧?” 简平安舔舔嘴唇。 “不不不,”他连忙摇头,“我就是很爱喝雪碧,我喝完就打算回来的。” 秋余声又亲了他一下,说:“嗯,我去给你倒。”...
...
顾白一直以为自己做的最蠢的事情是听基友的话成为种马写手,最郁闷的事是将原定的三好少年变成大BOSS……但最后他发现,事实远不止如此。 遇见自己亲笔写出的变态这种事…… 尼玛他吃·人·啊! 这时候,就只能把吃人变“吃”人了……吧。 简而言之,就是一个写出吃人流始点种马文的鱼唇作者,最终也逃不过命运漩涡【并不是】的故事。 其实这篇文我本来想改成《种马不种马》这个名字,可当我跟读者们表达了我的意愿之后,就……被群嘲了。 于是,大家表示这文其实还有以下说法→感谢CQ菇凉亲情提供。 《我可爱的老攻不可能这么变态!》 《每天回家都看到老攻在吃人》 《食谱不同肿么谈恋爱?!》 《只有杯具作者知道的世界》 《写文有风险,虐主需谨慎》 《不作死就不会死,为什么我没早点明白QAQ》 《主角和BOSS是同一人这要肿么推!》 默默扭脸。 PS:一对一,主受文,无虐。...
自从发现师妹是个师弟后,季一粟就被这个娇气的黏人精缠上了,对方的理由很充分:“只有你知道我这个秘密,你要对我负责。” 师妹十八岁,掌门要将他嫁人联姻,他找上自己,可怜兮兮请求:“师兄娶我,你娶了我我就不用嫁人了,或者我们私奔吧。” 季一粟冷漠拒绝:“不娶,不私奔,打不过,管我什么事。” 然而大婚当天,他到底没忍住,抢了第一次亲,从此跟师妹浪迹天涯,居无定所,师妹反而很开心。 师妹第二次成亲,是他亲手推出去的:“年渺,我一点都不喜欢你,你不要对我抱有任何期望。既然有人喜欢你,你有了归宿我也好离开。” 可是大婚时,他又实在无法接受,跑去把人抢了。 师妹在他怀里哭着问他:“你又不喜欢我,为什么要管我嫁人?” 他忘了自己怎么答的了,只记得师妹哭得那么伤心,吻却那么甜,抱他抱得又那么紧。 师妹第三次成亲,他一个魔头,孤身闯入天界,踏碎九霄,剑指诸神。 但这一回,师妹冷漠且疲惫,主动松开了他的手:“师兄,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放过我行么?” 从前他不能喜欢,可是当他有资格喜欢的时候,年渺已经自斩情丝,彻底同他决绝了。 *** 在年渺的记忆里,他在凡尘中历经过三次婚事。 第一次是他十八岁年少时,被掌门强行逼去联姻,他走投无路,去求师兄带自己逃婚,师兄却有自己的路要走,不想带上他这个累赘,冷漠拒绝:“这是你最好的结局。” 他伤心欲绝,起了自戕之心。可是大婚当日,师兄还是来救他了,从此他们居无定所,浪迹天涯,却异常快乐。 第二次是二十年后,他对师兄隐秘的恋慕暴露,师兄绝情而去:“年渺,我对你只有师徒之谊,没有其他。” 他费尽心机也未能挽留,心如死灰,好友为他出谋划策:“你同我假意成亲,他若真是绝情,就不会管你。” 他不抱希望地答应了,不想大婚当日,师兄真的又来带走了他。 他哭着问对方:“不是不喜欢我么,为什么还要管我跟别人成亲?” 大概是雨太大,他没有听到师兄怎么回答的,只看见对方满身落魄,继而是迟来了二十年的吻。 第三次,是他和师兄的亲事,他们精心准备了许久,邀请众多好友,沉浸在无边的喜悦之中,却不想大婚当日,风云突变,他被师兄藏起来,什么都看不到,等一切重归平静之后,他连师兄的尸体都没有看到,只在废墟之中捡到师兄遗留下来的一把剑。 “夫妻本是生死相随,师兄去了,我也应该随他一起,可我不能死,我要用‘它’的血和头颅,祭我亡夫。” 他拿着师兄的剑,穿着染着师兄鲜血的嫁衣,走上了师兄未走完的路。 诛神而已,没有走到尽头,怎知哪里才是归途。 口是心非大魔王师兄攻x师兄面前乖软甜师兄死后神挡杀神冷漠无情疯批师妹受 古耽接档文:【别后常忆君】 别尘曾以为,他和师弟自幼一同长大,彼此是世上最亲密最互相了解的人,永远不会分开,从未想过有一天对方会把他打成背叛师门之徒,将剑刺入他的胸膛,弃他而去。 他们从至交变成仇敌,从此兵戈相向整整十年,直到有一天,他听说前师门遭逢重创,已经是掌门的师弟双目失明,垂垂危矣,到底忍不住重回师门,助师弟渡过此劫。 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在他喂师弟喝药的独处之夜,师弟会吻上他,拽着他堕入无尽深渊之中。 让他疯魔的是,师弟吻他时,叫的是另一个人的名字。 *** 游雪翎曾以为,他和师兄自幼一同长大,彼此是世上最亲密最互相了解的人,永远不会分开,从未想过有一天对方背叛师门,会将剑刺入他的胸膛,绝情而去。 他们从至交变成仇敌,从此兵戈相向整整十年,直到有一天,师门遭逢重创,他双目失明,垂垂危矣,叛离十年的师兄竟然会回来出手相救。多年以后他们第一次平静地共处一室,却生疏如陌生人,再也回不到从前。 这是他最憎恨的人,亦是他最恋慕的人,他怀着报复和隐秘的私心,吻上了师兄,并故意叫了另一个人的名字。 年少轻狂心高气傲师兄攻x光风霁月温柔大美人师弟受,身心只有彼此,攻会发现受是故意的。被喊的人是纯炮灰工具人,没什么戏份。...
白斌:深情执着腹黑面瘫攻一枚,前世由于受的原因过的很不幸福,但素现在幸福就成了。 丁浩:不光是重生前还是重生后都相当能闹腾,只不过重生前折腾的对象包括白斌,重生后除了白斌谁都折腾。 两只也是没有什么误会,感情嘛,水到渠成了,竹马竹马大家彼此都很了解,受喜欢攻,攻又喜欢受,没啥纠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