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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男人雷博和自己的女儿就这样简单的在这个村子里生活了下来,从那之后,再也没有人问起过他的过去,仿佛自己本来就是这个村子里的人。
可是一个不好的结果就是,雷博发现自己根本无法在这里生活下去,最开始的时候,是村里的铁匠邀请他去铁匠铺帮忙,可是身材消瘦的他根本干不了,再后来他又去酒馆帮忙,但是他好像并不适合,整体的打碎各种器具,猎人们想要邀请他一起去打猎,可是他不想离开自己的女儿,因为打猎一去就是好几天,但是雷博自己也知道,自己已经欠了大家很多的人情了,别人虽然都很热情,但是自己不能一直让别人帮忙,在尊敬的安德烈先生答应他,会帮着照看女儿后,他开始尝试着去跟着猎人们去打猎, 一个从小娇生惯养的人,在二十多岁突然去打猎,是非常困难的,雷博很笨,但是也很勤奋,猎人们也很热情,不会可以去学,终有熟练地那一天,慢慢的雷博开始有一些收获,他开始不断地去偿还欠下的东西,村里的人也喜欢看到雷博,看着他从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年轻人,慢慢的变成了一位猎手。雷博彻底的在这里安了家,也在村边盖起了属于自己的小木屋,一大一小两张床,一个小火炉,炉旁一张桌子,几把凳子,一些衣服被褥,虽然简陋,但是是属于自己的小家。
女儿在安德烈先生家一直住着,按照安德烈妻子的话来说,一个孩子是照顾,两个也是照顾。而雷博将这恩情记在心里,无时无刻不想着报答,只要是自己打猎回来,就会将最好的猎物给安德烈先生,或者是卖了钱再买些东西送来,安德烈先生不想要,雷博就说是送给自己女儿的,那边只能收下,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儿也在慢慢的长大,雷博外出打猎就把女儿放到安德烈先生家,等回来了,再接走,安德烈先生一家从来没有向雷博抱怨过什么,但是雷博自己知道,自己已经打扰了安德烈先生太久了,因为安德烈先生是如此的受人尊重,也是对于猎人们来说如此重要的人。
安德烈先生是一位医生, 医生这种高贵的职业,根本不可能生活在这样偏远的小村庄,像安德烈先生这种医术高明又精通草药学的医生,就更不可能生活在这里了,而他却毅然的选择在这里生活,正是安德烈先生的存在,才使得这个小村子成为了附近最热闹的村子,很多更加遥远的村子里的人、或者是路过的猎人都会慕名前来,安德烈先生仿佛成了草原上所有猎人的守护神,因为有了他,猎人们才敢安心的外出打猎,也可能是因为别的村子里根本就没有医生。
雷博的女儿名字叫蓓露丝,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机灵鬼,安德烈先生家的女儿叫凯特琳,是一个文文静静、安安静静的女孩,就好像安德烈先生一样,而凯特琳在很小的时候就经常说:自己长大了要变成像自己爸爸一样的,受人尊敬的医生,而雷博的女儿却整天的要出去探险和挑战怪兽。
小蓓露丝之所以这样,可能与雷博的教导有直接关系,因为他总是说自己以前一个朋友的探险故事给她听。但是雷博自己不承认,总是说她像她的妈妈一样,充满了探险精神,但是每当蓓露丝继续追问妈妈在哪里的时候,雷博都不会说,而是自己静静的站在门口,看着东边草原的方向,蓓露丝觉得妈妈一定在东边的某一个地方。
蓓露丝的幼年大部分时间,生活在安德烈先生家,她和安德烈先生的女儿凯特琳一起在很小的时候就会识字和写字了,这一点和村子里的其他小孩有些不同,安德烈先生免费的教所有的孩子认字、识字,但是大部分孩子都无法坚持,而父母对这些也不是很在意,识不识字又有什么区别呢?大部分的人长大了都会变成猎人或者铁匠什么的,会说话、能听懂别人说话就行了,学习文字好像与普通人没有太多的关系,蓓露丝本来也不太愿意学的,她总想着能像爸爸一样打猎,但是雷博告诉她,他那里有一本他朋友写的超级精彩的探险日记,不识字的人是看不懂的,这才将小蓓露丝安定下来,认真的跟着安德烈先生学习。
随着小蓓露丝一点点的长大,慢慢的可以照顾好自己的时候,雷博就不再将她放到安德烈先生家了,虽然他的妻子来找过几次,一再的强调没有打扰到自己,雷博还是坚持不让蓓露丝再去那里生活,因为他发现小小的蓓露丝竟然想要带着安德烈先生的女儿去草原上探险?万一出了任何的事,自己将无法向所有人交代,实在是太危险了。
蓓露丝五岁的时候,已经能认识大多数的文字,也能照顾好自己,所以雷博就把以前说过的那本探险日记给了她,自己不在家的时候,可以让她自己老实的待在家里,不出去乱跑。而这本日记并不是在书店里能买到的装订好的书,真的就是一个日记本,爸爸说写这本日记的人叫做:温德尔,爸爸以前是做粮食生意的,偶尔遇到了探险的温德尔先生,两人一见如故,喝酒聊天,虽然认识时间不长,但是变成了好朋友,温德尔先生说要去找他的好朋友,就把这本日记留给爸爸当做纪念。其实日记里面就是简单的写了一些他出门游览名山大川的一些经历,并没有多少的大风大浪,说是探险日记,更像是一本旅游日记,日记已经很老旧残破,在日记的最后一篇,温德尔先生写到他要去找一位叫做阿尔伯特的画家朋友,然后剩下的就全是空白页,什么都没有写。不过这本平平无奇的旅游日记却有两个问题,在蓓露丝长大后的很多年里,一直困扰着她,其一就是日记本的第一张纸上,赫然的写着几个大大的字,各个字大小不一,又尽显锋芒,说是字,但是蓓露丝抱着书,跑遍全村都没有人认识,就连尊敬的安德烈先生也不认识,不过安德烈先生说着可能是一种画,也可能是其他地方的文字,毕竟世界如此之大,各个地方的语言和文字都不尽相同,这是正常的,安德烈先生还鼓励她,等她长大了,会认识更多人,会去更多的地方,可能某个地方的人就认识这到底是什么,蓓露丝一直把这件事放在心中。而第二个问题就是蓓露丝自己的困扰,她很生气,她想要找到温德尔先生,她要问问他,为什么写到一半突然不写了……
不过蓓露丝还是非常非常珍惜这本日记的,这些看似平平无奇的内容,对于一个小小年纪,从未离开过草原的孩子来说,还是很有吸引力的。蓓露丝从小就比较活泼好动,对所有事物都充满了好奇心,在看完那本精彩的探险日记后,更是无法安心下来,一个个奇怪的、大胆的想法开始出现在她的脑子中,她会带着凯特琳去挑战从高台上跳下来,就算凯特琳自己不愿意,她也会自己往下跳,然后发出爽朗的大笑声,那声音好像有一种莫名的感染力,吸引着老实安静的凯特琳给她一起疯,就算有时候自己胡作非为把自己弄得一身伤,也是不吭不喊的等着凯特琳给自己治好,还要凯特琳不断地夸奖她的勇敢,她也是村里所有年纪相仿的孩子中,第一个学会骑马的,在这么小的年纪就敢骑马,村里的大人都说,她是村里小孩中最勇敢的,而蓓露丝能听出这是夸奖自己的话,立马就会哈哈的大笑起来,一点不觉得害羞,对于草原人猎人的必备技能:弓箭,她也有不错的天赋,只是她还很小,只能玩一些弓箭类的小玩具,但是拉弓射箭的动作那是一板一眼的。她会向村里所有的动物发起挑战,羊啊、狗啊、马啊,无论什么动物她都要跑去逗一逗,看得大人们直摇头,她成了村子里最危险的不安分因素。
可能是她比较好动的缘故吧,五岁多的蓓露丝比同龄的小孩长得更高,身体更强壮也更灵活。甚至村子里几个比她大的孩子都完全不是她的对手,原来的村里有一个“孩子王”,带领着村里的几个男孩子整天一起玩,蓓露丝想要加入他们一起玩耍的时候,还受到了嘲笑,他们说不给女孩子一起玩,女孩子都是爱哭鬼,这可把蓓露丝气坏了,对“孩子王”发起了所谓的“首领挑战赛”,其实就是打架,如果蓓露丝赢了,就要成为他们的头领,如果输了,以后只要是见面,就要大声的说自己是爱哭鬼!那天的那场大战,深深的记在了在场所有孩子的脑海中,一个还不到六岁的女孩子,去挑战快要八岁的孩子王?那个孩子是村里铁匠的儿子,生下来就比别人大一圈,现在更是比蓓露丝高一头,体重就更不用说了,两个蓓露丝加起来也没有他胖,就是一个这样的存在,被灵活的蓓露丝打的毫无还手之力,甚至在硬碰硬的时候,你一拳我一拳的打在身上的时候,在两个人的铁头用力的碰在一起的时候,蓓露丝都没有发出一丝的声音,直到铁匠的儿子认输,就这样,蓓露丝成为了村子里新的“孩子王”,并且学着探险日记上关于佣兵团的样子,成立了“蓓露丝探险小队”,其实小队的名字最开始是叫“蓓露丝与凯特琳探险小队”的,所有队员对加上凯特琳的名字没有任何的意见,小小的凯特琳现在都有些医生的样子了,很多的小伤小病自己就能解决,也顺理成章的成为小队的二把手,但是小姑娘太害羞了,实在是不能同意,只能作罢。现在小队成员有:队长蓓露丝、副队长凯特琳、铁匠儿子高个大胖、酒鬼猎人的儿子红鼻子(不过酒鬼猎人已经不算是一名猎人了,因为整天的想着喝酒,又整天的醉醺醺的,村里人都叫他酒糟鼻子,喝得多了,慢慢的也就不去打猎了,开始买一些小羊,弄了一个羊圈,把小羊养大了卖钱,蓓露丝几乎没见过他清醒过,就连拉着小羊出去吃草的时候,他都是喝醉了的,蓓露丝觉得红鼻子一定是随了他爸爸的酒糟鼻,好像永远都有一团鼻涕挂在红鼻子上)、另一位猎人的儿子矮个小胖、收售毛皮家的瘦子以及神神秘秘的黑市商人家的小黑(小黑其实并不黑,不过整天学着他家大人一样穿着一身黑衣服,所以叫小黑)。除了小黑以外,这几个孩子都是村子里年龄相仿、一起长大的,小黑家是黑市商人,蓓露丝不知道他家具体是干什么的,不过她才不管他家是做什么的呢!蓓露丝就是路过了他的身边,看了看这个给自己年纪差不多,还神神秘秘的穿着一身黑衣的家伙,她傻不愣登的过去问:“你为什么站在这里不动啊?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玩啊?”结果他就答应了,后来蓓露丝问他,他家是做什么的,他说了半天蓓露丝也听不明白,反正就是在一起玩就对了。不过他爸爸好像很忙,有时候会在村子里待一段时间,有时候又好长时间见不到,神神秘秘的,蓓露丝好几次都想去他家探险,都被拒绝了,说是大人要打死他,蓓露丝才不信呢,哪有打死自己家孩子的大人呢?
这几个小孩子里面,蓓露丝最调皮,整体想着去哪里玩,凯特琳最安静,静静的跟着大家,让去哪就去哪。大胖、小胖和红鼻子是蓓露丝的忠实打手,一声令下,坚决服从,瘦子呢就鬼精鬼精的,整体给蓓露丝出各种主意,自称是狗头军师,而小黑呢就比较特别,大部分时间都是和凯特琳一样,不说话,就是跟着一起玩,但是关键时刻总是语出惊人,给人一种不像小孩,更像是大人的感觉。蓓露丝还记得一次探险中,小队在野外遇到了狼,虽然只有一只,但是几个小鬼根本不可能打赢,或者逃跑,而小黑却从身上拿出了两个马蹄铁,用力的相互敲击,又要向前做着冲锋的假动作,竟然将狼吓跑了,从那以后,小队只要外出就有人带着马蹄铁,后来蓓露丝把这事告诉了爸爸,被狠狠的训斥了一顿,说是已经很庆幸了,这里并没有大型的狼群,有的都是落单的孤狼,要是遇到狼群了,你拿多少马蹄铁出来也没有用。
天上有神,地上有人,世间无仙。三千年前,神物降临。天地大灾变,灵气衰弱,仙人消失;一百五十年前,神物降临。富饶的赤帕高原、战无不胜的盘龙古城,尽数化作黄土;又过了一百年,我,降临了……但解开所有谜团的起点,乃至乱世存活的关键,要从当好一个纨绔开始;从学会藏锋守拙开始;从经历一场冒险开始;从逆转既定的命运开始;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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